绥宁县消防救援局依法查处一起校园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026-02-24 15:17:0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祯媛 | 作者: | 点击量:1154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何静)近日,绥宁县消防救援局对绥宁县育英高级中学有限公司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以刚性执法筑牢校园消防安全防线。

经查,绥宁县育英高级中学有限公司食堂就餐区域及安全出口未按标准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具,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相关规定;厨房与就餐区域未设置防火分隔,不符合规范要求;食堂餐厅安全出口设置卷帘门,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 7.1.6 条之规定。以上行为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且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现场照片、询问笔录及执法记录仪音视频资料等证据予以佐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湖南省消防救援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相关规定,绥宁县消防救援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下一步,绥宁县消防救援局将持续加大校园及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宣传培训,督促各类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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